今年9月1日,锦州市正式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后,今后锦州市居住在沈阳、铁岭、盘锦三个试点城市的异地居住人员就医时,个人不需再垫付医疗费,也不需要多次往返参保地报销医疗费,减少了资金垫付压力和经济负担,同时也免去了往返于居住地和锦州之间的交通负担。那么在这三座城市究竟哪些医院就医可实现职工医保直接结算呢?
盘锦: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盘锦市中医医院、盘锦市结核病防治所、盘锦金禾医院、辽河油田中心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辽东湾分院、辽宁省盘锦监狱医院、盘锦市大洼县第一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
铁岭:铁岭市中心医院、铁岭县中心医院、铁岭市银州区医院、铁岭市金秋医院、铁岭市春天医院、铁岭市中心医院转盘分院。
沈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沈阳市和平区马路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阳七三九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沈阳急救中心、沈阳市沈河区人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东医院、沈阳市大东区辽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沈阳市胸科医院,沈阳市肛肠医院、沈阳市皇姑区红十字会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皇姑屯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2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沈阳市骨科医院、沈阳市胸科医院,沈阳市肛肠医院、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
工作人员特别提醒:经所属市级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在省平台备案的常驻异地的在职职工、退休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都是符合办理异地直接结算的人员。办理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直接结算须由个人提出申请,经锦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由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并开通本地医疗保险服务。办理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直接结算申报定点医院时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退休异地居住人员在审批备案后1年内、在职职工异地工作人员在审批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居住地就医。
锦州市便民家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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