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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2017年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公布
2017-06-09 15:57:42 政府资讯

   为增强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计划性,加强对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统筹安排。近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我市2017年制定计划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分别是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锦州市城市建筑物配建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定》、《锦州市森林防火实施办法》,预备项目《锦州市湿地管理办法》、《锦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类是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分别是《锦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锦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锦州市国有直管房屋管理办法》、《锦州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

   为确保制定计划顺利实施,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外地成果,广泛听取有关部门、组织和公民的意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提高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度,更好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通知还要求承担起草工作的单位应当抓紧工作,按照《锦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审查把关,确保如期、保质完成起草和报审工作。

   (法制办 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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