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101个哺乳室5月底开放 看看都在哪?建啥样?
为了让哺乳期妇女有尊严地行使母亲权利,彰显城市公共建设的人文关怀,促进家庭及社会和谐,锦州市今年决定在全市公共场所建设101个哺乳室。
我市今年将在城区及各县(市)的车站、机场、医院、早教机构、大中型购物场所、公园、旅游景区、广场、写字楼等场所和女性较为集中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哺乳室。
目前,全市哺乳室建设工作已经启动,5月15日前完成,5月25日前组织验收,5月30日前101个哺乳室将全部向社会开放。
建设标准
公共场所哺乳室建设标准
1.通风条件好、温度适宜,有明显标识。一般不低于20㎡,人员流动性小的场所可不低于10㎡。
2.配有带靠背的舒适座椅2—5个,有方便清洗的上下水、冷热水和更换尿布的平台,墙上配有电源及挂钩,有消毒设施。
3.设有2个以上座椅的哺乳室,要有软、硬隔断间隔,确保母亲哺乳的私密性。每天打扫消毒,保证整洁温馨。
4.全市哺乳室统一标识(征集后向社会发布),内墙和软隔断统一为淡粉色,墙面可喷绘色彩鲜艳的卡通图画,座椅及更换尿布的平台为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