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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召开锦州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锦州市市区取暖费标准的意见》。
据了解,我市市区现行取暖费标准为市政府2008年制定,按建筑面积计算,居民27元/平方米,非居民33元/平方米。考虑到煤炭价格变化,市政府决定调整市区取暖费标准:居民、非居民分别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下调2元。调整后,居民25元/平方米,非居民31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