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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召开便民利民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12项措施新闻发布会
2016-03-24 19:47:00 政府资讯

  

3月24日上午,市局召开便民利民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就新出台的12项便民利民措施相关情况和市民关切问题答记者问。辽宁日报、辽沈晚报、华商晨报、锦州电视台、锦州交通广播电台、锦州日报、锦州晚报等12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为进一步深化管理创新,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锦州市公安局在前三年推出便民利民和服务经济发展举措的基础上,通过立足实际和广泛调研,今年再次出台了12项便民利民举措。这些举措涵盖了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网安、边防、消防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安业务,通过简化手续、压缩时限、取消下放审批权限等方法有效实现了便民利民和服务创新,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为人民群众带来方便、快捷和实惠。 这12项便民利民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新措施分别是: 一、便民利民措施 1.异地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凡具有锦州户籍,在本市就业、学习、暂住的居民,可就近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证件。 2.网上代办港澳台旅游再次签注。具有锦州户籍的,再次申请港澳台旅游签注时,可登陆“锦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www.lnjzga.gov.cn)委托代办签注。 3.提供异地非现场交通处罚服务。凡锦州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在外省、市,或本市四个县(市)发生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均可在市内办理处罚业务。 4.提供驾驶证审验、换领“一站式”服务。将设在石化医院的驾驶证审验和驾驶人体检中心,搬迁至市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所,实行“一站式”服务。 5.捕捞期间,办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临时出海船民证》的时间,由17时延至23时(含双休日)。 二、服务发展创新 6.放宽在锦落户政策。 (1)凡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先申请在锦落户,后择业。 (2)大中专(含技校、职高)往届毕业生,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即可在锦落户。 (3)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市人才服务中心引进的外埠人才,本人可在锦落户,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随迁。 7.实行宾馆旅店业后置审批。凡在本市开办宾馆、旅店的,经营者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可先行营业,再到属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三、压缩办理时限。 8.压缩《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9.压缩《互联网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意见书》办理时限,市区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各县(市)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四、取消、下放审批权限 10.取消部分消防项目备案。取消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 11.下放港澳台电子签注的制证权限。5月1日起,将制作港澳台电子签注的权限,下放到县(市)出入境管理部门。 12.下放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权限。将未销售、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办理临时号牌权限下放到县(市)交警车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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